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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发表时间:2015-07-37
       企业必须根据《公司命名法》注册公司名字。包含有个人姓名或经营内容的标准形式的公司名,必须在开业后14天内到公司注册部门登记。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必须递交一份有关合伙的法定声明。公司注册部门颁发的注册证明,必须展示在商业场所。注册费用为100东加勒比元,大约需要1-2天完成注册。
    在安提瓜和巴布达可以注册两类公司:其一是根据《公司法》注册的公司(国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二是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的公司(离岸公司、金融机构及银行)。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所有个人、公司及合伙的企业,在所有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服务领域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都必须根据《商业管理法(1995)》在安巴收入管理部门(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登记。
     
      所有企业必须在社会保障部、教育委员会及医疗福利计划登记。国际商业公司实行特殊的注册程序,必须在金融服务管理委员会(FSRC)登记。有些离岸公司必须从FSRC获得营业执照。离岸公司不必在安巴收入部门登记,因为执照费代替了所有税收。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公司投入运营前,必须在公司注册管理部门(Registrar of Companies)注册。为了税收管理,在岛内收入部门登记也是强制性的。建议咨询本地律师办理注册手续。公司注册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律师的法定声明,证明申请人符合公司法的要求(18岁以上,思维健全且没有破产);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名单;
     
      (4)公司办公室地址;
     
      (5)如果董事会成员或股东为非本国公民,且公司拥有地产,需要递交非本国公民地产证;
     
      (6)注册部门提供的注册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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