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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一女子自家房子被注册成公司

    发表时间:2015-07-02
        陈小姐,30岁左右,去年刚刚生了一个可爱的宝宝。2006年2月28日,她购买了位于永升新城嘉园里一栋楼6楼的一套二手房。房子买下后,她并未马上入住,闲置了一年多。
     
      2007年7月16日,她还完全部贷款,从银行拿到房产证,随后安心入住。
     
      去年的某一天,她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缴告知函》,由于当时有孕在身,她没太注意,很快就将此事抛之脑后。前几天,她又收到一封同样的告知函,拆开仔细一看,自己的房子被厦门欣雅华家具公司注册为公司地址。
     
      陈小姐对此一头雾水,自从买了房子后并没有出租过,怎么就成了他人的公司地址呢?“这要是公司出了经济纠纷,债主上门找麻烦怎么办?别人在我们家的地址上营业,万一有什么不法行为,会不会影响到我家,这可真是‘躺着也中枪’。”陈小姐非常担心。
     
      前天下午,导报记者跟随陈小姐来到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管理局查询,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输入企业名称,经过核实,陈小姐的住房确实被一个叫罗某荣的人出资50万元,注册了厦门欣雅华家具有限公司。资料显示,陈小姐的住房由一名叫陈某忠的人所有,并与罗某荣签订了租赁协议。
     
      陈小姐说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工作人员表示,这份证明上有湖里区街道办的盖章,是不是虚假材料很难界定,所以建议陈小姐到湖里区街道办查询具体情况。其并建议到工商局投诉科投诉,由投诉科派人入户核查,确定这家公司不在这个地址办公,之后由投诉科将该公司放至经营异常中。
     
      随后,陈小姐找到湖里区工商局市场监督执法科,工作人员表示,陈小姐应先到湖里区政务服务中心查询档案,将街道办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再去街道办询问,投诉科核实后将注册公司迁移出陈小姐住所。住在湖里永升新城的陈小姐,前几天突然收到一封《单位住房公积金建缴告知函》,她才发现自己房子竟被厦门欣雅华家具公司注册为公司地址。房子从来都没有出租,怎么就成了别人公司地址,陈小姐对此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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