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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理费不得强制捆绑服务

    发表时间:2015-04-34
    省发改委(物价)部门表示,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人才交流和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169号)要求,人才市场收费日常监管由各市价格部门负责。关于人事代理费收费中存在不可以选择单项服务或多项服务情况,各市价格部门应引导委托人结合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选择整体服务或单项服务,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设置前置条件,强制推行整体服务或捆绑服务并收费。同时,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应督促收费单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广州市发改委(物价)昨日在回复新快报采访函时称:粤价〔2013〕169号文下发后,该局及时转发了该文件,为相关收费单位换发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要求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并向服务对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允许服务对象自主选择人事代理整体服务或单项服务。将继续加强对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收费行为,促使其依法依规收费。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欢迎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广州超过半数的人才市场存在价格收费不公示、人事代理服务消费者不能自主选择等不规范行为。针对新快报昨日见报的档案保管费调查报道,广东省和广州市发改委昨日均强调,各级人才市场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不得强制推行整体服务或捆绑服务并收费。市民如发现违规收费,欢迎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
     
    国家规定取消档案保管费后,目前,广州各大人才市场普遍都收取人事代理费,不过具体收费时却存在价格不公示、消费者缺乏自主选择权等不规范行为(详见昨日新快报A10、A11版)。新快报的报道引起了广州市发改委重视,据了解,昨日上午,市发改委(物价收费管理)相关负责人对市内人才市场进行了检查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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